课程缓考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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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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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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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代码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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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缓考原因(证明附后)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审核意见 |
审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教务科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公章) 学院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校教务处 意见 |
同意参加补考
(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在依次签字盖章完毕后由学生复印两份,原件送教务部存档,一份复印件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一份复印件学生自行留存。同时自行向本人任课教师报备,没有将复印件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和联系本人任课教师而引起的所有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
2.缓考申请必须在考试前由学生本人携相关证明提出,考试中或考试后提出无效。特殊情况不能由本人申请的,也必须出具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