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则
川大锦院教务[2012]30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与基本要求
(一)巩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方案设计、资料查阅、实验研究、社会调查、理论计算、数据处理、经济分析、外文资料的阅读和翻译、计算机应用、文字表达和论文(设计)撰写等方面的能力和技巧。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善于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和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精神。
(四)各专业均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一)满足基本教学要求,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综合性、先进性,研究要有一定的深度和难度及饱和的工作量。
(二)选题应注重与社会、生产、科研的实际相结合,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工科类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以应用性为主。
(三)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以指导教师为主,学生自拟为辅,指导教师与学生共同确定。选题应注重更新,原则上要求每生一题。确定后的选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应独立完成选题。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要求
(一)指导教师在选题结束后应拟定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要求学生根据任务书的安排认真开展开题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组织由3位及以上指导教师参加的开题报告会,对选题认真审议,提出改进意见,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开展。
(三)对开题报告评阅的要求
1.开题报告
(1)指导教师主要填写以下意见:
①论文(设计)的主题是什么,拟解决什么问题。
②对选题意义的评价(如现实意义,应用价值,学术价值等)。
③对掌握资料和了解国内外对本研究题目情况的评价。
④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的可行性评价。
⑤是否同意开题。
(2)“开题报告答辩会记录”主要包括:
①对选题意义和学生把握资料、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情况的评价。
②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的可行性评价。
③与会者提出的主要问题以及学生的答辩情况。
④是否同意开题。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及外文译文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文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数据真实,结构安排合理,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通顺,结论正确。
2.撰写格式原则上参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样本格式”“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参考文献著录要求”撰写。若因学科、专业特殊性的需要,各二级学院在参照“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样本格式”“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和参考文献著录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制订统一、规范的具体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3.全文要求打印,图表尽量用计算机绘制。
4.毕业论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
(1)题目、摘要、关键词
毕业论文(设计)应有中英文的题目、摘要、关键词。题目要对论文(设计)的内容有高度概括性,简明扼要,字数应在20字以内。要求中文摘要约400字。关键词一般3-5个。
(2)目录:要求标明页码。
(3)绪论或前言(引言):
①要求说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达到的技术要求。
②从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参考依据等方面完成文献综述。
(4)正文:含方案论证、过程论述、结果分析、结论或总结等内容。正文原则上不少于1万字(个别专业由于学科特点,正文不得少于6000字。
(5)致谢
(6)附录(包括图表、程序、所用仪器设备型号及性能指标等)
(7)参考文献
(二)外文译文要求
要求在大四(五年制大五)下学期之前完成一篇与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紧密相关的外文译文,约3000-5000汉字(或不少于2000-3000个英文单词),并附原文。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要求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任务后,由指导教师和学科相关专家根据“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进行严肃、认真地评阅,并按要求给出相应的评分和综合评语。
毕业论文(设计)评语要求:
1.对选题具有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评价。
2.对收集、占有资料并进行适当应用的能力的评价。
3.对论文(设计)逻辑结构、体系及语言表达的评价。
4.对应用论据对论点进行科学论证的能力的评价。
5.对论文(设计)内容、观点以及创新性的评价。
6.对论文(设计)是否运用所学知识发现与所解决实际问题和是否得出有价值的结论的评价。
7.论文(设计)的肯定和不足之处。
8.是否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制作)要求,是否同意该生参加论文(设计)答辩。
第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要求
论文答辩工作由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答辩委员会(可下设答辩小组)主持进行。凡申请我校学士学位证的学生均要求参加答辩。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一般可由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专业方向专家、评阅专家、指导教师等3人及以上成员组成。设组长1人,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秘书1人,负责记录和整理答辩情况。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包含以下步骤:
1.阐述论文:答辩时学生应作论文研究情况简介,主要说明设计题目和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计构思和方案特点及论文研究所获得的主要技术指标。论文(设计)陈述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分钟和不超过8分钟。
2.委员提问:答辩委员就听取的学生论文(设计)阐述,并针对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向学生提出原则(不少于3个)的问题。
3.学生答辩:答辩学生根据答辩委员所提问题,进行回答(允许带资料),答辩秘书应做好详细记录。答辩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师和其他同学不得代替答辩学生回答问题。
4.全组答辩结束后,答辩组组长应对学生答辩情况作简要评价,并结合论文内容及答辩评定成绩,答辩秘书统计评定成绩上交。
(二)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价。
2.学生汇报论文(设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文献的了解、论文(设计)内容的熟练程度和对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
3.学生对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提出问题的回答情况,包括对问题的理解、回答的质量、发挥的情况。
4.答辩成绩最终评定等级。
(三)指导教师、评阅专家与答辩委员会评语必须由教师、专家、答辩委员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文笔流畅,书写规范,评语不得请他人代笔。
(四)指导老师在按照学院要求完成指导任务后应尽快向二级学院提交相关材料,各二级学院教务管理教师应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评阅、答辩要求验收,经二级学院检查合格后才能发放毕业论文(设计)指导酬金,如经学校检查论文(设计)评语不合格或由他人代笔填写,由各二级学院检查人员承担责任。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五个等级评定分别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申请答辩的学生应以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为最终成绩。
第七条 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学生的处理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的必修实践课,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在修业年限内可提出申请,重新修读。
第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归档要求
(一)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后,要求各二级学院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总结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务处。
(二)各二级学院按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内部评审,遴选出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报教务处,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毕业论文(设计)所有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将相关材料集中归档,保存期为三年。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
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分别是:
(一)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
2.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
3.汇总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
4.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套表,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对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定项目检查(每次检查不少于2个专业)。
5.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表彰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职责
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动员。
2.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课题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
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4.抽查学生的译文质量。
5.设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成立若干答辩小组,对推荐和申请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评定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设计)加以审查,以最终确定成绩。
6.按毕业生总数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7.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十条 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有一定管理、科研或生产设计经验、对课题熟悉的具有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在校外有关单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聘请具有双师型中级专业技术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确需出差,须经或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并由二级学院安排水平相当的教师代理指导,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三)每位指导教师所带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带毕业论文(设计)。
(四)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职责:
1.拟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让学生了解课题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工作内容;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进行总体方案设计、实验方案和调查方案的选择;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3.一般每周应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并要求学生在《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记录表》中记录检查、指导的实际内容。
4.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外文资料的查阅、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审查学生的图纸质量、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
5.指导学生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正确撰写论文(设计),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评阅论文(设计)并按要求写出综合评语。
6.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参加答辩和成绩评定。
第十一条 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 要求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术规范,严禁剽窃他人成果。若发现抄袭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四)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各二级学院作为教学资料保存。
第十二条 为了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创新性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人才,鼓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学校决定可将下列项目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
(一)转化总则
1.学生在前期课内教学活动中的优秀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生产实习研究报告及课外大学生科研项目、各类竞赛、学生寒、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等中的优秀成果,经二级学院专家鉴定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和要求必须与所学专业学科相关可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
2.允许和支持学生以研究小组形式,集体协同合作,在较长时间内共同完成较大型的研究课题。原则上研究小组每一成员应有独立的子项目或独自完成项目中的某一部分。
3.学生优秀研究成果转化毕业论文的认证需坚持鼓励创新,公开公正,严格答辩,质量为本的审查原则。
4.凡申报需转化为毕生论文(设计)的优秀研究成果应经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小组审查认定,在学校或各二级学院网上的教学平台上进行公示公告 ,实行网络化管理。
5.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安排和教学活动由原来的仅为第8学期进行的,可根据专业和论文特点,扩展为5-8学期均能进行。
(二)可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范围
1.被指导教师与相关专家推荐、二级学院审查认定已达到(或基本达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专题调查报告以及生产实习研究报告等。
2.学生课外科研立项成果获校级一等奖项目。
3.“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院校一等奖项目。
4.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获校级一等奖项目。
5.“工学结合”生产实习期,能把一个成熟的工作流程(生产工艺过程)通过用理论的方式作相应的陈述和提炼,并形成较完整的报告。报告中提出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或方案得到实习单位的认可。
6.在省级(含)以上报刊以独著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讯、评论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7.在省级(含)以上新闻煤体播放的作为主创人员的影视作品。
8.学生作为主研人员参与的科研活动。其成果获市级(含)以上政府奖励项目。
9.学生其它优秀研究成果。
(三)申请认证程序
1.毕业生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优秀论文(设计)或成果申请转为毕业论文(设计)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成果一式三份和相关的电子板。
2.申请者提交的研究成果须符合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关于毕业论文装订顺序及字体等要求。否则,将不予审核。
3.各二级学院组成研究成果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审查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三人),对申请人及成果进行审查并答辩,其成果应在二级学院网上教学平台公布,对符合者各二级学院将予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将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符合条件者进行匿名审核,合格者将予公示。
5.毕业生申请转为毕业论文认证工作于第7学期8-12周进行。
第十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由学校统一规划,教务处按不同学科及学生人数核算以后,上报院领导并经同意后交财务处划拨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要求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二)学校鼓励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与社会经济和科研、生产实践相结合,以获得企事业单位经费的支持,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成果促进科研项目的完成和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以实现双赢。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则(试行)》(川大锦院教务〔2008〕153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