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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1年06月03日 19:35  点击:[]

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

文 件

锦青发〔202104




关于开展2020年度

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级团组织、全体团员:

2020年,锦城共青团在上级团组织和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应用研究型”、“未来型”人才培养为中心,深入贯彻锦城“2025规划”,围绕锦城第四课堂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工作主线,不断加强和深化学生非认知能力的培育、养成,切实引领青年学生“忙起来、严起来、长起来”,做好了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和成才服务。全校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在紧扣学校战略部署、推动学校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的过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事迹。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第四课堂工作发展,树立典型、表彰优秀,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项目: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优秀团总支书记、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

2、各学院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申报的集体和个人的资格审查,认真做好初选工作,参评集体和个人依照《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五四评比”相关规定》认真填写参评登记表、自评表(所有申报材料须上交电子版和纸质资料)。

3、各学院团总支接到通知后请积极做好与活动相关的各项工作,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表彰先进的认识和了解。要把此项表彰工作与共青团的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此项表彰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下去。

4、所有奖项,校团委将在各学院团总支初评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最后确定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获奖名单并进行表彰。

5、“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审评拟定于四月下旬答辩交流,各学院答辩时间为10分钟,其中陈述7分钟(含视频等有形展示),回答提问3分钟。

6、所有组织、个人申报材料须在419日(周一)中午12点前提交到未来楼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A006)。


联 系 人:李静娴 周琳晞

电子信箱:scdxjcxyzzb@126.com

联系电话:028-87580262

18113560395


附件:

1、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评比”细则

2、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相关规定

3、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4、锦城学院2020年度“优秀(十佳)团支部”参评表

5、锦城学院2020年度“优秀(十佳)共青团员”参评表

6、锦城学院2020年度“优秀(十佳)共青团干部”参评表

7、锦城学院2020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标兵)”参评表

8、锦城学院2020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申报项目栏




共青团锦城学院委员会



















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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