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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艺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院长、党总支书记领导下,艺术学院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行政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学院领导制定内部制度建设。

2、负责公文收发、归档。

3、组织起草学院报告、总结、决定等文件。

4、管理并正确使用学院公章。

5、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时传递、汇报学校及各职能部门的文件和布置的工作。

6、协助学院领导按时完成学校及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7、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工作。

8、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9、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公务车的安排管理,以及学院办公用品保障工作。

11、负责安排全学院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项。

12、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单位的一般性公务联学院事宜。

13、协助招办完成与我院招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14、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15、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为学院师生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1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