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院长、党总支书记领导下,艺术学院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行政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学院领导制定内部制度建设。
2、负责公文收发、归档。
3、组织起草学院报告、总结、决定等文件。
4、管理并正确使用学院公章。
5、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时传递、汇报学校及各职能部门的文件和布置的工作。
6、协助学院领导按时完成学校及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
7、负责学院人事管理工作。
8、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学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9、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经费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公务车的安排管理,以及学院办公用品保障工作。
11、负责安排全学院节假日值班等有关事项。
12、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单位的一般性公务联学院事宜。
13、协助招办完成与我院招生相关的各项工作。
14、负责工会、计划生育工作。
15、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为学院师生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16、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艺术学院
2017年5月24日